有关游泳协会、有关游泳队、有关单位及团体、各游泳爱好者:
为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由四川省医学会体医融合专委会 、成都市游泳协会、四川省医学会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联合主办,天府卫康运动酒店、成都海力体育文化承办的2023年(全国)“运动促进健康”短池游泳大师赛总决赛(第四届“运动促进健康”短池游泳大师赛)将于12月16-1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地点:天府卫康酒店川网中心室内恒温游泳馆(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金河路66号)。
二、参加人员
凡身体健康、年龄适合者、非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自由泳:25米、50米;
仰泳:25米、50米;
蛙泳:25米、50米;
蝶泳:25米、50米;
个人混合泳:100米。
(二)集体项目
自由泳接力:4×50米、8×50米;
混合泳接力:4×50米。
四、比赛分组及报名要求
(一)比赛分组
1.个人项目
参照国际惯例,本赛事按每 5 岁设置一个年龄组,共分 13 个年龄组竞赛
18-24 岁组(1999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25-29 岁组(1994 年 1 月 1 日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
30-34 岁组(1989 年 1 月 1 日至 1993 年 12 月 31 日);
35-39 岁组(1984 年 1 月 1 日至 1988 年 12 月 31 日);
40-44 岁组(1979 年 1 月 1 日至 1983 年 12 月 31 日);
45-49 岁组(1974 年 1 月 1 日至 1978 年 12 月 31 日);
50-54 岁组(1969 年 1 月 1 日至 1973 年 12月 31 日);
55-59 岁组(1964 年 1 月 1 日至 1968 年 12 月 31 日);
60-64 岁组(1959 年 1 月 1 日至 1963 年 12 月 31 日);
65-69岁组(1954 年 1 月 1 日至 1958 年 12 月 31 日);
70-74岁组(1949 年 1 月 1 日至 1953 年 12 月 31 日);
75-79岁组(1944 年 1 月 1 日至 1948 年 12 月 31 日);
80岁以上组(1943年12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
2.接力项目
接力项目为男女混合项目,以两男两女/四男四女参赛。4人项目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49岁组、150-199岁组、200岁以上三个组别;8人项目以8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200-299岁组、300-399岁组、400岁以上三个组别。
3.个人项目均设男子、女子组别。
(二)报名要求
1.参赛项数
每人限报3项个人比赛项目,接力项目不限定项数和运动员年龄。
2.报名成绩
报名成绩:本人在以往游泳比赛中该项目所取得的最好成绩或近半年自行测试时取得的最优成绩。为便于科学安排比赛组别和道次,请在报名时一定填写报名成绩。
(三)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要求参赛者必须签署《自愿参加游泳比赛责任书》,并证明参赛者无以下疾患: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患有不适合本项运动的其他疾病和其他不适合参加比赛之情况(如:孕妇、严重外伤患者、赛前过度饮酒者等)。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免费运动能力体质测试
组委会免费为60岁及以上运动员提供基础运动能力测评(人体成分检测、握力、反应、柔韧、平衡能力和心肺功能测试等)并出具报告,体测前需提前出示健康提交报告,如进行心肺测试需先签署《心肺功能测试免责书》。
其余运动员若需进行体测,需要提前预约并缴纳检测费98-320元。
地点:天府天府卫康运动酒店7楼四川省医学会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四川省骨科医院空港门诊);
测评时间:12月15-16日11:00-14:00;
联系人:郑老师 17695457989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项目顺序原则上按照先女子后男子、先大年龄组后小年龄组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个别组别报名人数较少,可合并其他组别同时比赛,分别计算成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各年龄组个人录取前8名,接力比赛录取前6名,颁发组委会制作的竞赛证书(电子版)。
(二)团体奖励:团体总分前6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统一制作的奖杯。
(三)个人奖励: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奖牌证书和精美亚运会纪念奖品。
(四)打破纪录:向个人项目打破纪录的运动员颁发组委会制作的破纪录证书(电子版)。
(五)大师授予:本赛事将学习借鉴国内外成人游泳大师级别授予经验,研究制定本赛事短池游泳大师级别标准,对比赛成绩达到本赛事大师相应级别的,组委会将颁发统一制作的大师证书。
(六)风云人物奖:每一届赛事评选一名“热爱运动,追求健康”风云人物奖,邀请其参加“与奥运健儿同行”活动。
(七)年度最佳运动员评选:根据运动员一年内四届比赛总积分、比赛成绩、赛风赛纪等评选出“年度十佳运动员”,邀请其参加“与奥运健儿同行”活动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最佳裁判奖:每一届赛事各评选一名男女“热爱运动,追求健康”最佳裁判奖。
七、组织与报名
(一)本赛事提倡各游泳(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或有关企事业(团体)游泳队等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接力项目需要参赛团队集体组队报名参赛。(如有个人报名运动员请先自行联系代表队参赛,如无法自行联系代表队组委会可进行协助)一个代表队报名参赛者至少6名,并填报1名教练员和领队,教练员和领队可由运动员兼任。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30日截止。
(三)报名方式:比赛采用数智赛事通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11月30日之前扫描附件二维码,点击绑定用户后进入小程序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郑老师:15854768050。
(四)运动员参赛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供本人身份证、保险凭证和承诺书(70岁及以上年龄运动员还须提交《家属知情认可参赛责任书》)。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
(五)成功报名并完成竞赛分组后,比赛时无故弃赛的运动员(因伤病影响健康状况或临时承担重要紧急任务的情况除外),将受到相应处罚:扣除个人20%的累积积分,并暂停参赛一次。
(六)各代表队领队负责代表队的赛事联络、队伍组织和赛事申诉等工作,领队需要提前半天参加赛前技术会议。
八、参赛相关费用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25元(含个人意外险),请于 11月30日前,由各代表队领队通过数智赛事通报名小程序进行缴费。
(二)组委会为每一位参赛运动员代购个人意外保险。
(三)参赛人员的食宿可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享受优惠价格,费用自理,组委会可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咨询请联系天府卫康运动酒店,电话:028-85895155)。
(四)大会期间提供紧急医疗救护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所需费用自理。
(五)运动员遇特殊情况如生病、受伤等因素导致无法参与比赛,请提供二甲以上医院证明给组委会方可退费或资格延期保留比赛,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比赛延期或停赛,运动员可直接申请退费或资格延期保留比赛,比赛报名截止后不接受退赛和退费申请(生病、受伤除外)。
九、其它
组委会将在未来几周发布比赛有关事项后续通知,内容涉及下榻酒店、推荐交通线路、比赛秩序册等,请大家关注。
十、本通知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报名小程序二维码
2.自愿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3.家属知情认可运动员参赛书
四川省医学会体医融合专委会 成都市游泳运动协会
2023年10月31日